外包合同

时间:2024-06-04 18:52:42
关于外包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关于外包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包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外包合同 篇1

[摘要]本文基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原则,剖析了基层人民银行外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内控治理、促进廉政建设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人民银行;外包合同;审计;风险;内部控制

由于外包合同管理呈现出数量逐年递增、主办部门较为分散、管理风险未受重视的特点,而实际工作中,一些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合同管理制度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外包合同管理仍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亟需引起重点关注。开展外包合同专项审计,可以帮助人民银行规避外部风险,完善内控管理,促进廉政建设。

一、业务外包的范畴

外包是指从外部供应商购买的一种可创造价值的服务。有效的外包可以使组织提高灵活性,降低风险,并减少资本投资量。通过将组织自身缺少核心竞争力的业务活动外包出去,可以专注于那些能够创造价值的核心竞争力。从概念上看,“业务外包”与“买卖服务”容易混淆,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三点:是否为非核心业务,是否为周期合作,是否为经常项目。对人民银行地市中支而言,外包业务主要分为劳务外包、科技外包和后勤外包。劳务外包主要是人事科将综合服务大厅的部分业务岗位外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金融配套公司;科技外包主要是机房精密空调维保、UPS维保和办公自动化OA系统维保外包;后勤外包主要是食堂、物业、电梯维保、消防维保外包等。此外,办公室主办的招标代理委托也属于业务外包的范畴。

二、外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制度方面

1.未严格执行合同归口管理制度。目前,人民银行的合同散落在各个主办部门,保管在各经办人手中,一旦合同经办人员离职或调岗,合同泄露或丢失等现象发生的几率较高。究竟有哪些合同,合同保管在哪些人手中,这些都很难追溯,归档的完整性将无法保证。2.外包合同的相关制度有待完善。一是合同签订期限有待统一。审计发现,外包合同的签订期限没有统一规定。例如,物业外包合同期限是1年,部分维保合同期限是3年。合同期限越长,对合同对方的约束就越小,对人民银行的利益维护力度就越小,人民银行承担的风险就越大。二是合同签订范围有待明确。人民银行外包合同范围较广,涉及办公室、科技、人事等部门,主要为基础性、非核心性业务,范围广、业务杂。一些部门可能为了避免合同监管,存在合同漏签的情况,极大增加了人民银行的法律风险。三是合同实施效果评价工作有待确定。目前,人民银行外包合同续签时一般是合同经办人员或合同经办科室负责人自行评价确定,没有纸质资料留存,续签合同缺少有力依据。

(二)合同内容方面

1.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违约责任未做约定。部分合同只约定了标的金额,但是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未做具体约定。未约定违约责任,缺失了合同签订的关键要素,极易引发法律纠纷。2.合同条款不严密。一是保密条款不够严密,如缺少保守甲方秘密的条款或只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对工作秘密等其他秘密未做约定。二是招标代理合同中关于代理费用的约定不够严密,对于招标次数超过一次情况下的代理费用未做约定,容易引发法律纠纷。3.存在“假外包、真派遣”的潜在风险。劳务外包合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管理方面。合同服务收费表的说明条款中约定“人员招聘由甲方负责”,将合同履行风险极大地转嫁给人民银行,存在劳务派遣的用工风险。二是费用结算方面。人民银行按照每人每月X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符合派遣关系费用结算特征,不符合劳务外包合同中按照工作量支付费用的特征。

(三)合同审核方面

部分合同存在法律审核不严的情况,如法律部门未审核出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代理委托外包合同中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而招标文件中却标明由招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支付的约定出现前后矛盾。对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费也未做约定,存在法律风险。

(四)合同授权方面

一是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形式为《合同审批表》,无单独的纸质授权书。二是个别合同的签订人员为经办人员,不是科室负责人,超出了授权范围。

三、加强外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优化组织层面合同管理控制

1.明确合同归口管理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目前,人民银行基层分支行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是分行级别的合同管理办法,中心支行没有进一步细化和及时更新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议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归口管理做出明确规定。例如,由某一部门负责合同的登记、分类、统计、编号、归档等相关工作,所有的合同进行台账登记并连续编号。同时,建立电子档案,逐步实现对经济合同的信息化动态管理,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水平。2.完善外包合同有关规定。一是完善合同签订期限。针对不同类别的合同规定不同的签订期限,如对于灵活性较强的合同乙方,后勤外包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对于技术成熟的合同乙方,科技外包合同为3年,进一步降低低效履行合同的风险,保障人民银行权益最大化。二是完善合同签订范围。进一步明确劳务外包合同、科技外包合同和后勤外包合同的具体类型,避免出现合同签订的空白区域,造成管理漏洞。三是完善合同实施监控工作的规定。建议成立由主办科室负责人和法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合同监控工作小组,建立合同履行效果评价工作机制,为合同续签及维权提供有力依据。3.严格委托授权工作。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形式为《合同审批表》,实际操作中,容易误将《合同审批表》仅做合同审批流程的书面载体,而忽视书面授权的作用。建议建立书面授权委托工作机制,制作单独的书面授权书,对授权委托书建立登记、使用、归档手续。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使各项工作按照预定目标和规定程序运行,不允许越权或未经授权从事合同签订工作。4.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合同管理工作极具综合性,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注重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建议外聘合同管理专家,不定期进行合同管理业务授课。同时,邀请公职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重视流程层面合同管理控制

合同管理是全程性、动态性的管理,从前期准备、资质考察到合同履行及归档,都要进行实时监控。建议设置合同监控岗位,明确责任人,对于重点环节要加大监控力度。建立合同管理跟踪提醒机制,设置合同监控登记簿,覆盖从签订到履行完毕的各个环节,确保能够随时查看合同进度和执行情况。当合同变更或终止的触发条件发生时,及时与对方协商, ……此处隐藏6151个字……方书面文件确定签字后方可更改,若乙方出现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及施工要求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方案并达到原施工要求,期间的所有费用,原材料损失及所造成的甲方违约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2. 乙方需严格按照施工工期按时施工。若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工或拖延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其他工序的以完成项目,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期间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及甲方盖章方可生效

未经事宜双方书面补充,补充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外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款

甲 方:四川上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路41号5层 联系电话:028-87427979

乙 方: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下述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成都及周边县市,以乙方指定为准;

1.2造价:¥ 800元/米,大写:捌佰元整(构造见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包运费;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 ) 种方式提供:

2.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年月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

2.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见附件 :设计图),设计费由方支付(此费用 在工程价款内); 2.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甲、乙双方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定《物品清单》; 3.2开工前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4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5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的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3严格执行当地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4保证施工现场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管理部门的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5.2合同签订后,若因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和拆除费。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7.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 ) 项标准执行: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 (2)《成都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其他规定:

8.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 可向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 如不服调解,由甲乙双方同意的工程检测机构签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 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 )。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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